为加快推动三明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项目实施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业主单位(三明市林业局):负责项目总体的、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定期调度管理、过程监督管理、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预算审核、资金拨付审核、整体竣工验收等工作。
项目属地管理单位(将乐县林业局,明溪国有林场等9个省属国有林场):负责设计需求确认上报、用林审批、耕地占补平衡、侵占生态保护红线论证及相关用地协调补偿等工作、前期报建协调、项目监督管理、资金筹措、资金拨付初审、项目安全管理和森林防火等工作,并对接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单位开展项目建设。
主要职责:办公室挂靠在局林业防灾减灾科,承担实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安排部署、指导协调项目常规工作;相关县林业局、省属国有林场配合设计单位现场查勘,监督工程按设计方案有序开展;落实相关审批、资金筹措,进度推进、安全监督、资料整理、项目审计等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做好实施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涉及建设任务的相关县林业局和省属国有林场应对照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指定专人配合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继任者履行职责,不再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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