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支持南平市培育林产工业千亿产业集群的建议》(第1296号)由我局会同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南平市培育林产工业千亿产业集群建设。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2017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七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支持包括林竹产业在内的七大产业发展。为省政府推动林竹千亿产业发展的部署,2017年,原省林业厅印发《福建省林竹千亿元产业实施方案》,支持以南平林产工业千亿产业为重点的全省林竹产业转型升级。2017—2020年省级财政共安排2.05亿元(占全省51.3%)支持南平现代竹业、笋竹精深加工和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并通过支持邵武、政和竹设计大赛以及“武夷山水”品牌培育,为南平市培育林产工业千亿产业集群提供支撑。2020年以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通过产业链项目对接,支持总投资约65亿元的泰盛纸业项目落地南平;通过支持举办2020年中国(武夷)生态食品博览会、南平市竹木产业经贸洽谈会等,达成供销合作总金额2.3亿元;支持芝星炭业等南平林产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7个、总投资约16亿元,并认定一批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企业、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等。通过扶持和发展,南平林产加工业初步实现了从粗加工到次加工和精加工的转变,形成了以林浆纸、人造板、家具、木竹制品加工为主体的、门类齐全的十大林竹产业工业框架体系,主导产业体系已较完整。上下游关联产品开始对接,产业附加值提高,产业链长的产品不断增加。企业分工协作,形成合作体系,木竹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2020年南平市林竹全产业链产值750亿元。
但正如你们所提出的,南平林业企业现代化水平较低、精深加工水平不高、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制约了产业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科学编制“十四五”林业产业规划,推动木竹加工产业发展,并争取在资金政策扶持、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精深加工、加强科技投入等方面有所突破。
《福建省“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已将南平林产工业集群纳入绿色产业惠民工程加以扶持,下一步我们继续将南平林产工业集群纳入拟编制的《福建省“十四五”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重点培育和扶持。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林产工业产业项目列为福建两翼(闽东北)发展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支持南平打造全国林产工业示范城市。
一是关于“财政补助资金”建议。从2016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扶持包括竹产业发展在内的林业特色经济发展,对南平给予重点扶持。如2020年安排南平市省级财政竹产业专项补助资金5445万元,占全省54.5%,下一步将继续指导南平市做好项目储备、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根据《福建省培优扶强工业龙头企业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闽政办〔2021〕12号)要求,省级财政已设立省级财政技改专项资金,符合条件的林业加工企业均可享受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同时,已将油锯、割灌机、枝条切碎机、山地田间轨道搬运机、挖坑机、阀竹机等与林业相关的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助范围。另外,省财政对上一年度出口额超过10万美元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参展企业参加列入省级境外“百展”名单的展会给予展位费补助,即每场展会第一个展位给予定额补助,第二个展位减半,从第三个展位开始按三分之一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全年最高补助50万元。对参展时未达到上述条件的企业,可在参展当年或下一个年度符合条件时按参展当年政策予以补助。因疫情原因,企业通过委托境外合作伙伴、代理商等方式参加“百展”线下展的,可按照“百展”扶持标准予以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业企业可向当地商务和财政部门申请。二是关于“对南平林产品加工企业贷款予以贴息补助”和“从省财政预算中列支专项资金,支持南平木材加工企业开展FSC森林认证”建议。因财政补助资金政策调整,取消了林产品加工企业的贷款贴息补助,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财政部和林草局呼吁,争取政策支持。同时,结合代表建议,在修订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时予以统筹考虑。
积极支持南平市重大林产工业项目的用地审批。一是规划预留保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南平市对重大林产工业项目和重点扶持的新兴产业用地予以规划预留。二是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对符合规划、符合集约节约要求的重大林产工业项目,指导南平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三是提前介入指导,提前对接南平市,建立重大项目清单管理,将泰盛纸业、元力活性炭等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纳入清单管理,指导地方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用地报批前期工作,推进报批进程。四是盘活存量土地,盘活存量、严控增量,各地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指导南平市将处置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优先用于重大林产工业项目使用,促进项目及时落地。